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靖西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的委托,于2015年9月15日就《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电动巡逻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5-J1-0157-KW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电动巡逻车4台。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9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靖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9月23日
六、谈判时间:2015年9月21日
谈判地点:靖西县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荣昌、梁宏锋、谢安庆。
七、采购结果:
成交人:南宁南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48号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199,200.00)
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交货
序号 |
采 购 内 容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单价 |
1 |
电动巡逻车 |
4台 |
NJ-XL0004Z |
49800.00 |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0776-6219979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肖霞 联系电话:0776-6229590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梁工 质疑电话:0771-2023972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