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于 2016年8月1日就《靖西市公安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西市公安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6-J1-020-XP;
三、采购内容:拟采购四座敞开式电动巡逻车10台;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2016 年7月2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靖西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 2016年8月3 日(一个工作日);
六、评审(谈判)时间:2016 年8月1日15时30分;
七、评审(谈判)地点: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市幸福路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厅)。
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谢安庆、马加天、莫 骄。
九、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南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4495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48号。
十、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韦 联系电话:0776-2062518
采购单位联系人:农先生 联系电话:18677611556
十一、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七个工作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传真:0776-2062518
联系人:小韦 电话:0776-2062518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