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县人民法院召开“4.19”特大交通事故涉民生系列案执行通报会,通报与“4.19”特大交通事故相关的系列案共47件。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内,20名申请执行人与法院领导、执行法官就案件执行情况进行面对面交谈,整个会议过程公开透明,有效推进了案件执行进度,同时提高了法院“阳光执行”工作,提升了案件执行的公平、公开、公正,得到与会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2009年4月19日是新甲乡一年一度传统歌圩,街上人山人海热闹非凡。被申请执行人陈某驾驶桂F00935号重型普通货车行至210省道新圩街路段时刹车突然失灵追尾撞上同向行驶的桂L50865大型普通客车,并将该车向前推行,导致与桂K21817号重型厢式货车、桂L51015大型普通客车连环相撞,最后桂F00935号重型普通货车将桂L50865大型普通客车推出公路,跃上三级台阶扎进路边民房后才停下。事故发生大约1分钟后,被执行人陈某所驾的桂F00935号重型普通货车突然倒退碾压多名行人及路边摊点和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等二次交通事故。造成六人死亡、四人重伤、二十七人轻伤、二十五人轻微伤和车辆、财物不同程度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备受社会关注。
法院于2012年8月向被执行人陈某、赵某发出执行令,在查无履行能力后,又于2012年9月依法向广西玉柴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执行令,但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迟迟未付清执行款,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信力,执行法官多次千里奔波前往玉林,采用了各种方法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甚至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进行控制情况下,公司才分5次支付62.34万元执行款,但尚有73.35万余元执行款未能付清。
会上,副院长梁明章指出法院非常理解当事人对案件执行情况的关切,并一边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一边释法说理讲解什么是执行和解、恢复执行、强制执行及相关法条等,消除申请执行人心中的疑虑,同时讲明了法院已清查完肇事司机及玉柴机电公司全部财产,现公司困难重重,已无力履行,提出了申请赔偿总数减免20%的请求,并争取在今年5月份履行完毕。与会申请执行人纷纷发表各自看法,最终一致签名同意减免被执行人20%的债务。
近年来,该院通过投入使用执行指挥中心等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并及时召开申请执行人通报会等便民措施,通报案件执行进展,解除心中的疑虑,为申请执行人充分表达执行诉求提供渠道,在司法领域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同时,推进了“阳光执行”工作,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发稿人:杨德生 罗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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