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8-05-17 09:57:0 点击:10837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百色市关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百政发〔2015〕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时间从2018年5月17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该被拖欠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地址:那坡县城西开发区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76-6805306。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平孟镇弄汤村延边路至弄获屯级道路

平孟镇弄汤村弄获村

广西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丰兆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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