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的目的在于让群众满意,脱贫攻坚工作成功与否取决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群众满意度是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检验脱贫成效的“唯一标准”。所以,对于各级党委、政府来说,提高群众满意度是当前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敬德镇而言,据调查,目前该镇群众的脱贫攻坚满意度总体较好,未脱贫的贫困户满意度较高,已脱贫户满意度稍有下降,而非贫困户的满意度则比较低。
经分析,影响满意度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政策普惠性不平衡
绝大多数发展精力和资源都倾向于贫困村和贫困户,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兼顾较少。当前,绝大多数扶贫政策措施的实施对象都是贫困村和贫困户,特别是基础设施建、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无不贴上“贫户村(贫困户)优先”的标签,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则较少“沾光”,这也导致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存在感较低,总感觉被“忽视”,满意度自然不高。
二、政策延续性不够,变动频率较高
部分政策延续性不够,变动过快,导致部分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群众对政策存在误解。如2016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普遍存在变动过快的特点,另外,在解决搬迁户后续发展问题方面,各级政府始终没有很成熟的方案。在反复的宣传动员过程当中,贫困户难免会被出现患得患失的心理,甚至有的贫困户会质疑政策的可靠性,这当然也会影响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三、政策落实不彻底、不到位
部分政策措施局限性较为严重,覆盖群众较少,导致政策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直接或间接导致帮扶成效偏低。比如特色产业发展方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特色产业的发展是有种类限制的,镇、村发展特色产业只能从规定的产业当中选择,这就造成乡镇一级作决策有些束手束脚,村级乃至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自主权变小,造成的结果是特色产业发展未能完全因地制宜,发展速度受到限制,从而制约贫困村、贫困户的发展,最终也对贫困户的满意度造成影响。
四、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
部分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贫困户因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加之无一技之长,存在脱贫无力、致富无门的思想。部分贫困户自身认识不足、惰性严重,觉得自己身为贫困户,就要等帮扶、靠政府,依靠自身发展的意愿不强。
要想切实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增加收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给予镇、村两级产业发展自主权,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非贫困村的建设力度。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宜居乡村”建设,加快基础水、电、路及网络覆盖等惠及全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环境,统筹兼顾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其认同感。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技能培训。深入宣传相关政策措施,消除群众误解,使群众对实惠“看得见、摸得着”;通过扶志扶智消除等、靠、要思想,树立勤劳致富、自豪脱贫的观念;通过劳动技能培训挖掘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从根本上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