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凌云6月15日讯(通讯员 祝有慧)“我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示范作用,带群众发展乡村旅游,走出了扶贫新路子!”6月14日,凌云县伶站瑶族乡浩坤村第一书记刘栋明说。
据了解,浩坤村去年实现脱贫11户57人,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达5990元。目前,全村还有贫困户94户471人,贫困发生率降到24.88%。
近年来,浩坤村通过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先锋行”活动,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上下功夫,全面增强脱贫攻坚的带动力和战斗力。坚持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放在首位,本届支委班子平均年龄41.6岁,比上一届下降6.7岁。开展党员全员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0人以上,每年发展党员1-2人。通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组织党员“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主动认领服务责任区,负责环境清洁、设施管护工作,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履行岗位职责。组建成立浩坤、浩高、三合、弄尾等4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党员“一站式服务”,亮牌上岗,为游客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浩坤湖国家湿地公园各项旅游设施建设期间,党员带头搬迁,带头拆除,在党员的带动下,群众也纷纷跟着干,有效保证旅游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
该村依托浩坤湖的资源优势,以旅游脱贫为突破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全力打造乡村旅游标志品牌。2015年以来,凌云县委、县政府大力改善环浩坤湖的基础设施条件,全村8个自然屯全部修通进户水泥路,8个自然屯全部安装太阳能路灯,全部配备村屯保洁员,4个人口居住集中的自然屯完成乡土风貌改造,村容村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结合环浩坤湖建设,大力发展农家乐、民宿等特色产业,推动三合屯建设农家乐,户均年增收超2万元。旅游企业直接吸纳本地群众85人就业,优先吸纳当地贫困群众157人参与景区项目建设务工,在景区游船驾驶、景区保洁、安保等工作,人均年收入超2万元。在景区湿地商街,优先给景区内贫困群众经营农副土特产品和旅游商品增收致富。还积极鼓励群众种桑养蚕,毛葡萄,火龙果等特色产业,切实拓宽群众收入渠道,增加群众收入来源。通过一系列措施,让浩坤一湾清澈湖水,养活带富一方人。
为了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该村坚持因村施策,因地制宜,推进村集体经济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利用浩坤村的自然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和旅游等产业发展,成立旅游产业、生态养鱼合作社,通过支部引领、公司出资,合作社管理,农户入股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村集体+合作社+产业+农户”的模式,将产业发展资金由村注资入股村民合作社,在合作社带动发展产业促农增收。对现有的村部、旧学校、集体山林土地等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出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空闲办公楼和宣传栏,每年获得1.1万元的租金收入。把集体滩涂、荒地200亩出租每年获得1.2万元的租金收入。将景区总收入的10%给群众分红,1%给浩坤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分别在当年兑现分红,景区群众年人均增收66元,村集体获得1.5万元。浩坤的收入来源主要有旅游门票收入、景区就业收入、资源租赁收入、特色产业收入、生态养鱼分红、库区补偿收入等。截至目前,景区累计接待游客30.5万人次,旅游直接收入200多万元,带动旅游消费2800多万元,促进了全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有效带动了群众脱贫致富。
刘栋明介绍,下一步浩坤村将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促脱贫措施,以“户户有产业,人人有就业”为目标,开展党建引领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旅游扶贫行动、电商扶贫行动、素质提升行动、产业扶贫行动等“六大行动 ”,实现户均五个“五千”的工作目标(即旅游收入5000元、景区就业收入达5000元、小额贷款分红及以奖代补奖励达5000元、库区粮补达5000元、生态养鱼分红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