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竞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合法资格,注册经营本次服务的合格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已经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谈判。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