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10期)
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靖西市新甲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黄凤云违纪问题
黄凤云作为新甲乡分管扶贫领导、大荷村挂点乡领导和大荷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队成员,抓扶贫工作不严不实,没有参加2017年8月6日大荷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评议会,也没有到大荷村实地了解贫困户信息情况,一直到2017年9月份大荷村支书农正海向其汇报后才了解到农利方户符合应纳尽纳的条件的情况,造成因家庭变故、经济困难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利方户未能纳入,被上级检查发现,给靖西市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
2018年9月21日,黄凤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2.靖西市新甲乡干部农新洲违纪问题
农新洲作为大荷村挂点干部,在开展2017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中,没有参加2017年8月6日大荷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评议会,也没有参加大荷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具体工作,不了解农利方户符合应纳尽纳条件的情况,造成因家庭变故、经济困难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利方户未能纳入,被上级检查发现,给靖西市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
2018年7月,农新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
3.靖西市新甲乡干部林浩违纪问题
林浩作为大荷村挂点干部,在开展2017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中,没有参加2017年8月6日大荷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评议会,没有参加大荷村入户开展动态调整具体工作,不了解农利方户符合应纳尽纳条件的情况,造成因家庭变故、经济困难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利方户未能纳入,被上级检查发现,给靖西市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错误。
2018年7月,林浩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扶贫攻坚战役中,一些干部存在工作不严谨、不扎实等履职不力的现象,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不担当、不务实、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以严谨扎实的优良作风,勇于担当、苦干实干,攻坚克难,扎实推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抓住“作风建设年”的有利契机,在脱贫攻坚中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转作风,确保如期完成攻坚目标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漠视群众疾苦,不干事、不担事、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中共靖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