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审计法制工作。
向市人民政府和百色市审计局报告,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向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和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
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使用市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以及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依法按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
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自己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及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其他授权项目的审计。
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监督检查社会审计中介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股。主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经济责任审计分局等2个二层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靖西市审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450.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3.76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0.57万元,增长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3.76万元,为靖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5.57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人员薪资调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医疗保障支出。
2.上年结转和结余7.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8.86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加大财政支出进度,消化历年结存资金。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450.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9.47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43万元,增长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02.1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9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88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行政成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4.3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97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工作人员及审计局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11.3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垫支宿舍楼以及中介协审机构水电费,产生跨年往来账。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4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0.07万元,增长4.8 %。其中:基本支出235.95万元,项目支出203.52万元。
靖西市审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9.19万元,支出决算为43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审计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38.66万元,支出决算为40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项)117.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4.95万元,审计业务(项)60.39,审计管理(项)0.6万元,信息化建设(项)12.09万元,事业运行(项)46.8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主要用于: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7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7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预算为6.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8.81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4.15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审计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1.58%,同比减少1.3万元,下降68.4%。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标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预算数有所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17年,靖西市审计局、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因两辆公务用车收归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63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万元,比2016年减少1.14 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万元,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全收归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级项目1个,资金2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基本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项目支出进度较慢,实际完成预算数49.15%,主要原因一是采购审批手续和流程较复杂,导致项目开展耗时较长。二是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采购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二是制定完善采购计划和方案,确保经费一落实,即可实施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