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8-10-31 17:57:11 点击:12582

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百色市有关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编制辖区内的生态保护、管理与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调查园内的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预防和打击各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3、负责辖区内各项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多种效益和功能,促进湿地公园规范健康发展。

4、负责对辖区内的湿地保护、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宣传科教、治安保卫以及环境卫生、园区发展等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适时开展湿地恢复,物种保护和湿地植被控制技术等生态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湿地生态和园区管理的监测,实现科学管理,努力提升湿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的科学化水平。

5、负责对外的工作协调,联系开展各种科研协作、访问和学术交流活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股、科研监测股、综合股、保护股、小龙管理站。

 

第二部分: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40.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0.09 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240.09 万元,增长100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5.44万元,为靖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25.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经费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14.5万元,为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自然保护站拨付湿地公园监测经费和林业局转入的湿地公园道路维修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40.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8.19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38.19万元,增长10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6.7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龙潭国家湿地公园栈道、扶手的维修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12.7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116.39万元,主要用于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设施维护、湿地公园内湖的打捞和科研监测等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116.3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 101.9万元,为本年自治区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湿地补助和自治区野生动植自然保护站转入湿地公园监测经费、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龙潭湿地公园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5.4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5.44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51.84万元,项目支出73.60万元。

靖西龙潭湿地公园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3.94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9 %。主要原因:2017年1-6月份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还在林业局支出,2017年有人员调出。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 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 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初预算为0.61万元,支出决算为 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 %。主要原因:2017年1-6月份本单位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还在林业局支出和2017年有人员调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 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 %。主要原因:2017年1-6月份本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还在林业支出,  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三)农林水事务支出(类)

农林水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8.81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

1.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14.44万元,主要用于湿地生态监测,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54.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湿地公园内湖的打捞,湿地公园完成年初预算的 238%。主要原因是增加湿地公园的基础建设项目经费。

2.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湿地保护(项)支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与恢复等。

3.其他农林水(项)支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维护。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45.01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单位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其他工资福利等开支,完成年初预算的 57.5%。主要原因是2017年1-6月份本单位的人员工资、五险等经费还在林业局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6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接待费、福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56%。主要原因是福利费未完成支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9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0.94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设备购费、信息软件购置费,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龙潭湿地公园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增减情况,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00%。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4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增减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增减情况。

(三)0公务接待费支出0.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主要为上级主管部门执行公务到湿地公园指导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发生的工作餐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7次,人次21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本部门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 万元。占年初预算97%,绩效评价显示,上述2个项目绩效情况比好,达到项目申请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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