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违法当事人。
(三)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整改。
(四)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五)负责辖区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审验及机动车的年度检验或初检、送检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
(七)接受公民报警、求助。对辖区实施公路治安管理,防范、查处治安案件,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八)承担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九)按规定足额征收、上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十)依法实施剧毒化学品运输、临时停车场审批等各项行政许可工作,指定特定车辆进入辖区限制通行道路的时间、路线和速度。
(十一)检查、指导和落实有车单位及安联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广西道路交通安全厅(局)际联席会议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我市城区道路标志、标线设置规划、设立、实施、维护等职能,业务范围包括路口渠化、红绿灯的设置安装、单位开口、交通标志牌、道路标线、公交站点的设置、电子监控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靖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由综合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城区中队、车辆管理中队、宣传中队、安德中队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612.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2.19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3.95万元,增长33.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12.19万元,为靖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3.95万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了交通设施维护经费和违规停放车辆拖车费两个项目经费。
2.上年结转和结余0.4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2.04万元,下降82.59%,主要原因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612.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12.62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3.95万元,增长33.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545.17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日用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办案支出等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79.96万元,增长32.6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了交通设施维护经费和违规停放车辆拖车费两个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67万元:主要用于靖西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1.97万元,增长246.88 %,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3.78万元:主要用于靖西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27万元,增长53.39 %,主要原因是2017年医疗保险基数较2016年有所提高。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12.6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3万元,增长33.42%。其中:基本支出764.12万元,项目支出 848.50 万元。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安(款)年初预算为124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提高了对办案经费、防控体系建设经费(2016、2017年度公安交警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率。该类经费主要用于大队日用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办案支出等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年初预算为37.29万元,支出决算为4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提高。该类经费主要用于靖西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10.91万元,支出决算为2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医疗保险基数的提高。主要用于靖西市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3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的支出不在本大队。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4.1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决算时将协警员工资计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未能将福利费支出完毕。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决算时将协警员工资计入项经费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38万元,支出决算数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和接待标准,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交通管理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0万元,平均每辆1.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次,人次143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4.47万元,比2016年减少1.415 万元,降低1.64%。主要原因是:节约使用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6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50.26%。
共组织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经费”“违规停放车辆拖车费”、“交通设施维护经费”、“2017年补充办案经费”、“2016年补充办案经费”等5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基本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