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8-10-31 23:19:45 点击: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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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靖西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靖西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等。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等工作。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5、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工作。

8、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

9、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10、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外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市级国有森林资源经营单位森林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编制单位包括:林业局机关(包括林业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农村能源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靖西市底定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靖西市五岭林场管理局、靖西市林业种苗站、广西邦亮长臂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靖西市森林公安局。年末在职人数122人,编外聘用人员(森林消防队员)30人。

第二部分:靖西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0946.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02.27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97.09万元,下降3.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349.56万元,为靖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93.53万元,下降3.4 %,主要原因是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减少,以及农林水(类)各项经费增减相抵后总体比上年投入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变动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变动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24.7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自治区林业厅等上级补助收入、同级单位间的经费转入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2.45万元,下降47.54 %,主要原因是各部门之间款项拨付减少。

  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无变动情况,主要因为本单位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2543.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42.16万元,下降30.99%,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执行完毕的项目在2016年继续实施并支付款项。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0946.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946.04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39.24万元,下降11.6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33.0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其正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及改造等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1.58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项目经费投入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7.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90.9万元,增长303.5%,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2.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3.18万元,增长22.18%,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840.77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管护支出、退耕还林工程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08.25万元,下降32.6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工程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支出减少。

5.农林水支出(类)6467.22万元,7474.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沼气建设,本局及二层机构在职职工、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单位正常运行公用经费,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林业产业化,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等支出;自然保护区管护、监测等支出;林场造林、管护、边境应急道路建设等支出;森林公安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及改造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007.75万元,下降13.48%,主要原因是森林培育、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等项目支出减少,以及靖西市龙潭湿地公园管理局独立核算后人员经费、湿地保护项目等各项经费收入支出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3135.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3.37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执行完毕的项目在2017年继续实施并支付款项。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林业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79.4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82.83万元,下降14.16%。其中:基本支出1697.55万元,项目支出6081.93万元。

靖西市林业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839.77万元,支出决算为777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3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运行(公安)222.7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其正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10.3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及改造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9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38.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91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88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生育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2.59万元,支出决算为7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8.91万元,用于行政(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2.36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1.32万元,用于行政(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840.77万元,支出决算为84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森林管护17.4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管护支出;

 退耕现金257.39万元,用于2002、2003年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25.31万元,用于2015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400.79万元,主要用于2002、2003年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9.08万元,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植被建设项目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75万元,用于靖西龙潭湿地公园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款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6496.13万元,支出决算为643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其中:

农村公益事业158.1万元,主要用于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养殖粪污集中处理项目建设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8.96万元,用于百色靖西-东盟花卉综合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林业)183.26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在职职工、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单位正常运行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二层机构在职职工、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单位正常运行公用经费;

林业事业机构646.93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二层机构在职职工、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单位正常运行公用经费;

森林培育344.41万元,主要用于珠防林工程、村屯绿化、森林景观改造、森林植被异地恢复造林、油茶低产林改造等支出;

林业技术推广1.3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技术培训支出;

森林资源管理1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数据更新调查、编制支出;

森林资源监测22万元,用于靖西市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报告技术服务费;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868.5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

林业自然保护区281.18万元,主要用于底定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综合能力建设等支出;邦亮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综合能力提升、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人工繁育等支出;

动植物保护5.41万元,主要用于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支出;

林业执法与监督70.2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及改造支出;

林业产业化72.66万元,主要用于油茶造林、林下经济项目支出;

林业防灾减灾292.5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区森林防火瞭望台建设,五岭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等;

其他林业支出458.3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调查、造林规划设计、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林业站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等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7.5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38万元。年初预算数53.25万元,完成预算的96.49%;比上年增加21.82万元,增长73.8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75万元。年初预算数2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4.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原森林防火运兵车辆已到报废年限,并进行了报废处理,为了能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重新购置了一辆新的森林防火动兵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6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自然保护区管护、森林公安办案业务及林场造林、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林业局及5个二层机构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63万元,平均每辆2.4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87 次,人次136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国内接待费11.5万元,年初预算数17.2万元,完成预算的66.86%,支出比上年减少10.78万元,下降48.38%。

国(境)外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5万元,比2016年减少192.98万元,降低61.43%。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人员经费没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场生产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65.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2017年列入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面积263.39万亩,自治区及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908.28万元(其中管护补助资金3863.48万元,公共支出44.8万元),共涉及19个乡镇282个村街委近10万农户。绩效目标是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金成功兑现到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账户,兑现率达到86%以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资金为3591.65万元,占上级下达任务3863.48万元的92.96%,完成目标绩效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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