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靖西市民政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靖西市民政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靖西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靖西市民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西市民政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民政部门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提出财务管理办法;查处和取缔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查处和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社团、民办非企业开展工作。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监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落实;指导开展军烈属优待工作;分配中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拨给的抚恤事业费并监督使用;核报全国、全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核报退役伤残军人和国家公务员的伤残等级;核报革命烈士称号;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四)负责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拟订县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有关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指导全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灾情,负责管理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和市拨给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审批在县级组织的救灾和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承担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金的分配使用和规范管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七)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依法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定全市婚姻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19个乡镇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九)负责乡(镇)、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地名管理,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组织和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参与县内乡镇际行政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审核上报新办福利企业。
(十一)拟订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制度;指导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和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预决算、民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同时挂“法制股”牌子、民间组织管理股、行政管理办公室);
(二)优抚安置双拥股(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救灾救济股(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股;
(五)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股;
(六)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
(七)婚姻登记处;
(八)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下属单位:靖西市光荣院、靖西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靖西市社会福利院、靖西市革命烈士陵园、靖西市救助站。
第二部分: 靖西市民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靖西市民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 26082.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6082.65 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852.19 万元,增长 260.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082.6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852.19 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757.32万元,增长 72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比上年度增长796.11万元,增长89 %;3、城乡社区支出收入比上年度增长99.8万元,增长100%;4、农林水支出收入比上年度减少99.04万元;减少95 %;5、其他支出比上年度收入482.47万元,增长 83 %。2017年之前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都是在财政专户,从2017年元月起民政所有专项资金都发生在零余账户,财政专户取消。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23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 20184.9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0184.91 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1507.67 万元,增长 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5 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数据一致,没有增长或减少现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18664.4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4.34万元,增长 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科目最低生活保障、其他生活救助等资金,抚恤和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比上年度标准提高,故有增长的原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类)832.68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贫困户医疗救助兜底资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50.01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科目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贫困户救助兜底资金,故有增长的原因。
4.城乡社区支出(类)99.98 万元:主要用于军烈属场所及老活动中心结算工程款。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99.98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没有该笔业务发,历年资金财政国库收回,在2017年使用工程结算时财政重新下达指标资金,故有新款项的业务发生原因。
5.农林水支出(类)129.27万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补贴。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9.11 万元,下降38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孤儿基本生活费科目发生,而2017年没该项业务发生数,故减少的原因。
6.其他支出(类)456.36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修缮敬老院、修缮五保村、救助站建设、采购救助站各项设备、城乡医疗救助等。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7.56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8197.7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民政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28.56 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1377.48 万元,增长57%。其中:基本支出 320.44万元,项目支出 19408.11万元。
靖西市民政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3233.82 万元,支出决算为1972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4.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4.3 万元,支出决算为2.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0 %。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1523.41 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6.7 %。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678.57 万元,支出决算为83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9.6 %。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由于进入系统上报百色、自治区上一级民政审核审批,造成工作进度缓慢,资金结余较多的原因。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9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军烈属活动场所及老年活动中心结算。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残疾人重度护理补助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7.1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20.4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96.91万元,完成年初决算数 134.5 %。基本工资:119.88万元;津贴补贴:72.25万元;绩效工资:28.67万元;原因是新考试录用人员、从各乡镇单位调入本系统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5.32 %。办公费:4.42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1.59万元;邮电费:3.16万元;差旅费:8.75万元;培训费:0.07万元;福利费:0.8万元;原因是的有些工作开展比较缓慢,年底了未完成,没有及时结果,造成资金用款慢。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3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64.4 %。生活补助:2.2万元;奖励金78.12万元;原因是年度考核奖励金有所增加。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民政局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456.36 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56.83 万元,增长78%。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56.36 万元。
靖西市民政局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3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6 %。
(一)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3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6 %。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修缮敬老院、修缮五保村、救助站建设、采购救助站各项设备、城乡医疗救助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3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2.66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6.4%,完成年初预算数59%、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是按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关好接待费和车辆运行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拒绝没有公函的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靖西市民政局 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年度本单位没有该项业务发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34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3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 靖西市民政局下属单位靖西市社会福利院 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34 万元,平均每辆 1.34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32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0次,人次109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其中:接待自治区、百色领导与业务督查组、遣送流浪乞讨人员餐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3 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减少14 万元,降低73%。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度行政运行人员退休3人,办公经费也有所节约开支,因此减少的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0.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60.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6.5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靖西市社会福利院遣送弃婴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5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 22770.0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 %。
共组织对“拥军优属”、“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在乡老复员、退伍军生活补助”、“义务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退休人员安置”、“儿童福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13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70.04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社会优抚家属、部队、优抚对象、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孤儿、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护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受灾难困难群众等对象社会效益评价好,公众满意度95%。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拥军优属”产出时效采购供货准时,经济效益良好,社会效益社会优抚家属及部队评价好,公众满意度95%。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3项目自评得分为9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民政部门对面是弱势群体对象,各自对象大部分生活在最基层边远山区,交通不便,政策落实不到位,各项享受民政对象审批按政策公示,规范性走程序,出现没有文化的人造成困难是普遍性;二是享受民政对象各类补助都是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对象随时更换个人银行存折帐号,更换后不及时对民政部门告知,造成补助资金失败,因此,造成预算执行不完善,社会对民政部门没有100%的满意度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行普遍性的宣传政策,有困难的能够及时享受补助;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情况。13项目自评得分为97.5 分。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