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的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各项专业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的调查研究。
2、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及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乡镇村庄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管理,依法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全市城乡规划与建设的执法监督、监察工作。
3、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执行相关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业及市政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建筑装修、规划勘察设计及监理、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及人员资质的审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4、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棚户区规划及政策,做好全市有关棚户区资金安排,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实施市城建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村镇建设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农村、城乡风貌试点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新材发展和节能建筑推广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开展节能建筑产品及节能建筑配套技术推广和应用,负责协调制定和实施粘土实心砖限产计划,帮助乡镇砖厂转产改造,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8、制定城乡规划建设系统人才培训规划并负责职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负责组织全市建筑行业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墙体材料改革技术培训工作。
9、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 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有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城市规划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二)所属单位有5个:1、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靖西市房产管理所,3、靖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靖西市规划监察大队,5、靖西市建筑设计室。
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包括:1、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包括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靖西市房产管理所,3、靖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靖西市规划监察大队。靖西市建筑设计室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预算管理规定不编制部门预算。
(三)编制情况: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定人员编制55个,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全额事业编制34个、差额事业编制0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个。实有在职人员50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全额事业人员28人、差额事业人员0人。另有政府聘用人员9人。
第二部分: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fz/0911250235746.xls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7968.2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968.24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4466.86 万元,下降 3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968.2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4466.86 万元,下降 3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的完工和项目工程数量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3.经营收入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4.其他收入 2.52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97.6 万元,下降 97%,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工,减少经费支出。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5026.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6.11 万元,增长 2.57 %,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进度延后。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 11180.1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180.15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45.4 万元,下降5.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0 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98.89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古鼎香和环球医院规划路、百丘桥至内环路连接项目、龙邦镇总体规划、2014年村镇规划、太极路水土保持等项目的测绘费编制费。项目未实施,无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业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88.41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专项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77.72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城镇污水已完成,减少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7.3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3.69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缴纳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2040.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2.21 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按住房公积金文件依据调整基金差额。
6.城乡社区支出8422.61万元。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184.7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政府雇员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4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楼房屋工程质量综合检测费;市住建局、城市项目建设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经费;棚户区改造工程入户调查工作经费;县城区“两违”拆除工作经费;城市总体规划、湖润镇总体规划评审费用;2017年“美丽广西 宜居乡村”农村改厕项目;
(3).工程建设管理18.42万元。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60.86万元。主要用于三元路、吉祥路、德爱路、长旺路等市内道路工程建设;城东南桥梁工程建设;宾山小区排水改造、安置路灯等工程项目。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48.9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监察大队职工工资福利及工作经费支出。
(6).城乡社区公共设施7298.95万元。主要用于公园河两岸改造工程款;新靖镇亮表村大晚屯道路项目、白丘桥至内环路、联街安置地路网工程等项目工程;各乡镇屯内道路硬化项目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党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幸福大道西延长线等项目设计费及监理费。
(7).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49.32万元,主要用于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职工工资福利。
(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设计费等。城乡社区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8万元,下降93 %,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开展,经费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2040.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29万元,增长0.3 %,主要原因是2016-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8.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9.年末结转和结余1808.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701.46 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902.3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26.18 万元,增长0.2 %。其中:基本支出650.55万元,项目支出10251.82万元。
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77.2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2.37万元,c完成年初预算的11.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6.33万元,支出决算为65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预决算的差异是按文件依据绩效工资的调整,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也按绩效工资计算调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方面。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年初预算为50.40万元,支出决算为 5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预决算的差异是按文件依据绩效工资的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按绩效工资计算调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住建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4.03万元,支出决算为 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预决算的差异是按文件依据绩效工资的调整医疗保险也按绩效工资计算调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单位医疗补助。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的差异是项目未实施,无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无经费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81.42万元,支出决算为55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预决算的差异是项目未开展,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77.07万元,行政运行184.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4万元,工程建设管理18.4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9.75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33.89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55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47.80万元,
(六)国土海洋气象(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的差异是开展项目实施,增加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和事业运行。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6.75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的差异是项目未实施,减少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50.55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3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0 万元。
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 %。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时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技术研发和推广、示范项目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住建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0.5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承办的任务是通过电话邮件来解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力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有大项目主要是由市里统一安排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靖西市住建局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靖西市住建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 次,人次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万元,比2016年增加15.3 万元,增长66.7 %。主要原因是: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调整,相应的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办理手续尚未完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单位)共组织对 6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9752.1万 元。其中:2017年对吉祥路、德爱南路、和睦路、百祥路和长旺路等5个市政项目工程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的自评,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施工现场的困难协调,督促施工队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完善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