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自治区媒体记者团到我市采访报道边境法庭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8-12-05 15:19:24 点击:12135

11月2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组织中新社、《法制日报》、广西电视台等媒体记者深入我市人民法院地州法庭、边境巡回法庭龙邦口岸办案点采访,报道法院在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社会和谐稳定所取得的法治成果,向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

市法院边境巡回法庭是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及我市推进着力写好“边贸、扶贫、旅游、城建”四篇文章的背景下,顺应经济发展需求,整合辖区边境法庭办案资源而成立,专门化解边境纠纷,为边民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边境巡回法庭设在地州人民法庭,管辖辐射全市6个边防乡镇,在每个边防乡镇政府及龙邦口岸设有巡回法庭办案点。

当日上午9时,记者团走进地州人民法庭,了解边境巡回法庭“五个一工作方法”,参观了地州人民法庭廉政文化室、党员活动室及荣誉室等,详细了解地州法庭历史沿革、廉政文化建设、法庭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活动等。在法庭荣誉室,一张印着中、越两国文字“中国法官好”的锦旗引起了记者团的关注。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木高向记者团介绍: 2002年4月地州法庭受理了原告刘某强母子诉被告张某万等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刘某强是越南籍人,数十年前嫁到中国,与边民刘某廷结为夫妻,生育了2个儿子。1985年10月29日丈夫刘某廷到越南做生意时,不幸被越南的地雷炸死,刘某强冒着生命危险从越南将丈夫的遗骨捡回,安葬在边境某处。2001年11月22日被告张某万等人以刘某廷坟墓破坏其祖坟风水为由,将装有刘某廷遗骨的“金坛”挖走,弃于荒野,使刘某强寻找6个月仍无法找回。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公正判决由被告张某万等三人返还原告丈夫刘某廷遗骨,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费3000元。案件上诉后,百色中院维持原判。由于被告不履行裁判,2003年4月26日,刘某强向法庭申请执行。为妥善执行该案,维护边境的社会稳定,法庭干警多次上门做被告张某万等人的思想工作,并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一个山洞里找到了刘某廷遗骨,归还给原告。后经耐心地工作,被告终于履行了全部义务。当地州法庭通知刘某强来领取赔偿款时,刘某强带着儿子和从越南来的亲戚一起,给地州法庭送来了这张锦旗向秉公执法的中国法官致谢。记者团还全程旁听了边境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

随后,记者团跟随边境巡回法庭法官来到龙邦口岸办案点,回访了一家红木加工厂的越南老板。越南老板通过翻译向记者团介绍,随着龙邦口岸互市贸易的红火,红木家具生意也水涨船高,部分客户拖欠货款数额较大影响了生意,如果向法院起诉,这类涉外纠纷案件要经过高院审核,诉讼时间相当长,现在有了边境巡回法庭,法官通过开展诉前联动调解方式,不用走诉讼程序就能帮助他们快速拿到欠款,缓和与客商之间的矛盾,这样的方法很好。

记者团还来到龙邦口岸的周边区域护龙村采访村支书杨绍兵,详细了解边境巡回法庭司法为民、化解边境纠纷的故事。同时,记者团还参观了龙邦口岸万生隆公司及边境巡回法庭龙邦口岸办案点调解室,了解边境法庭在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发稿人:罗 将)

责任编辑:黄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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