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8〕109号
关于成立靖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健全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更好地实施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3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靖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自治区、百色市教育督导政策;负责市教育督导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审议市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督政”“督学”;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市教育督导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汇总及上报,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黄振文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赵 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 冰 市教育局局长
专职副主任:周刚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赵庆香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苹英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富瑶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雪燕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穆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岑璐琦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仕新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王 朝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赵英杰 市审计局副局长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随之撤销,其职责相应并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今后,除委员会主任因工作变动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文调整外,其他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单位向督导委办公室提出,报督导委主任批准后,由督导委办公室下文通知,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 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