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8】107号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靖西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攻坚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8-09-20 11:55:00 点击:42751

 

 

 

靖政办发〔2018〕107号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靖西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攻坚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靖西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17日

 

 

 

 

 

 

 

 

 

 

 

 

 

 

 

 

 

 

 

 

 

 

 

公开方式:公开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印发

靖西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攻坚

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全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会议以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22号)精神,为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当前我市的控辍保学工作时展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攻坚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关于控辍保学的工作要求,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重要任务,围绕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确保贫困市脱贫摘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目标,认真按照《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问题大检查、大劝返及大保学专项行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生劝返率达lOO%,非贫困户辍学生返校率达到95%以上。

二、基本情况

经排查,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193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574人。截止8月10日已劝返1779人,其中建档立卡528,总劝返率91.84%,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生劝返率91.99%,非贫困户辍学生返校率91.78%。未返校15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6人。158名辍学学生当中,其中27人厌学在家,外出打工101人,已婚6人,1人被拘留,23人无法联系。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控掇保学劝返工作专项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靖西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郝玉松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振文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农继慧  市府办主任

    赵  耀  市府办副主任

    钟方遥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岑春桃  市人社局局长

    梁  冰  市教育局局长

    张乾霖  市扶贫办主任

    孔祥文  市财政局局长

    杨景山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德高  市食药监局局长

    王  伟  市民政局局长

    黄绍新  市司法局局长

    廖有来  市文化和体育广电局局长

    林京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丁阳厅  团市委书记

    黄  瑛  市妇联主席

    李富瑶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暖祖  新靖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道伟  化峒镇人民政府镇长

    陆长军  同德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柏光  湖润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嵩  岳圩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志才  壬庄乡人民政府镇长

    苏高飞  龙邦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智刚  安宁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秋玲  地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红梅  禄峒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强  吞盘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雪琴  南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继科  安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蒋素梅  龙临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艺彤  果乐乡人民政府乡长

闭  雷  新甲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  铁  武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国法  渠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恩飘  魁圩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赵耀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冰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抽调,负责控辍保学劝返攻坚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事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8月10日至9月10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和村(居)民委要将控辍保学劝返工作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召开控辍保学劝返工作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公共场合、电子屏字幕滚动、发放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辖区内街头、路口等显眼处放置一块控辍保学大型户外宣传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合、学校门口等地悬挂相关控辍保学横幅标语,利用学校固定宣传栏制作控辍保学宣传板报。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2018年9月15日前)

    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未返校的158名辍学学生情况,登记造册、摸清去向,做到熟悉每一位未返校辍学学生的具体住址、联系电话、务工地址等。

1.再度开展入户调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屯(社)干部、帮扶责任人等全面开展入户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义务教育辍学未返校学生的第一手资料,做到找人有地址,联系人有号码。

    4.做好调查汇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街将调查掌握未返校的辍学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一生一劝返方案,并以“几帮一、一帮几”的责任制将劝返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干部的身上,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清单。

    第三阶段:劝返攻坚阶段(2018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细化控辍保学劝返攻坚工作清单,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依法开展辖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攻坚工作。

    1.发出入学劝返通知。各乡(镇)政府、各义务教育学校对其辍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下达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劝学通知书》(附件),并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帮扶人、学校教师等对辍学生进行劝返。对劝返后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司法部门依照《义务教育法》给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呈送传票,告知家长不送子女上学是违法行为,并限期返校复学。

    2.开展辍学在家学生劝返行动。对于辍学没有外出务工的学生,各乡(镇)、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组织劝返工作组上门劝返,对于劝返达到三次仍未返校,或者重复辍学达到三次的,由各乡(镇)司法所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劝返。

    3.开展辍学外出务工学生劝返行动。对于辍学已经外出务工的学生,要通过公安部门等途径,精准掌握辍学学生的务工具体地址,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教师、帮扶人等相关人员到辍学生的务工地开展劝返工作,全力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复读。对2017-2018学年度辍学的学生,要动员全部返校学习。经费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教育局户头。外出劝返工作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差旅费,根据我市差旅报销管理办法凭票到市教育局报销。学生从广东返校就读所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劝返工作人员持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就读学校证明和车票、住宿票据到市教育局申请补助。往广西区内和广东省内劝返在市外务工的辍学生时,不准乘坐飞机交通工具(除紧急情况外)。

    4.做好初中九年级辍学生返校学业培训和学业考试补考工作。对于符合就读初中九年级的学生,各乡(镇)、各学校要全力以赴动员其返校进行学业培训,并组织学业补考工作,考试合格后发给初中毕业证书。辍学生从外地返校复读并参加考试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学校持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就读学校证明和相关票据到市扶贫指挥部申请政府补助。

    5.做好婚育辍学学生复学工作。对于辍学已经结婚或怀孕、生小孩的学生,劝返工作组要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婚姻法》的宣传教育,争取这部分学生返校学习;若不愿返校就读的,学校要采取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如送教上门),帮助辍学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6.开展违法用工查处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全市各类企业用工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彻底切断学生辍学后非法务工的渠道。

    7.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市综治办要组织工商、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以及农村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在校园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严禁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人,打击危害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8.扩大对辍学学生就读需求。各乡(镇)、各帮扶人或各劝返责任人在开展劝返工作中,要创新劝返方式,尽量满足辍学学生的就读需求,对不愿意返回原就读学校就读的,均可满足其愿望到市内其他相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也可到市职业技术学校初中普职融合班就读。

    第四阶段:督查阶段(2018年10月15日前)

    1.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乡(镇)控辍保学劝返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是否按期开展控辍保学动员部署,是否制定控辍保学劝返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控辍保学责任(摸清底数、劝返工作、保学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台帐资料是否完整,宣传工作是否有效到位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开展专项督查。市人民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同辍学学生、监护人、村民、教师座谈等方式掌握情况,查找问题。

    3.实秆督查通报。对开展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有效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教育部门统筹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逼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加强排查核实。各乡(镇)、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对辍学学生的辍学时间、辍学原因及辍学后去向进行全面排查和掌握,并逐等建立台账,做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公安、扶贫、教育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应受义务教育人口等有关情况的统计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数据精准。

    (三)加强组织保障。市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参与的教育执法组具体开展依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政府、部门、学校、村(居)民委参加劝返工作的人员力量充分到位,同时保障工作经费,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教育部门要组织各学校在保障返校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防止学生再次辍学,教育教学帮扶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要严格学籍信息管理,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相关证明材料齐全。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法律讲座、家长会议、相关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自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处罚规定等。各乡(镇)要在公路沿线、校园周边等地,通过标语、宣传栏、户外广告牌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集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参与控辍保学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人民政府将按上级有关控辍保学绩效考评和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加强对各乡(镇)、各义务教育学校的考核。通过开展无辍学乡(镇)、无辍学村社和无辍学学校等创建活动,进行挂牌表彰。建立控辍保学红黑榜,市人民政府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后援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控辍保学情况进行通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后援单位和各学校给予通报表扬,进入红榜;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放入黑榜。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推进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辍学学生限期返校通知书

 

 

 

 

 

 

 

 

 

 

 

 

 

 

 

附件

辍学学生限期返校通知书

 

学生家长:_  _   __

你的子女__      __,是靖西市__     __学校____年级____班学生,现尚未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来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期限改正。”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请务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子女送到校报名注册;若不按时到校,将按相关法律处理。

特此通知

 

    送达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 月 日                                             

 

 

 

 

 

辍学学生限期返校通知书(存根)

  

 学生家长:_  _   __

你的子女__      __,是靖西市__     __学校____年级____班学生,现尚未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来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期限改正。”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请务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子女送到校报名注册;若不按时到校,将按相关法律处理。

特此通知

 

    送达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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