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靖西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靖政办发〔2018〕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靖西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公开)
靖西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关于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教基教〔2016〕56号)精神,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总体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靖西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多元普惠幼儿园为主”的发展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重投入、扩公办、增普惠、强师资、抓监管、提质量”为重点,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质量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基本情况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截止2016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157所,公办园26所(小学附设幼儿园18所),公办幼儿园占16.5%;民办幼儿园131所,占比83.5%。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5所(城区17所、镇区14所、村级4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2所,百色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1所。经自治区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40所。
在园幼儿25700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8%。其中在公办园就读幼儿6032人,占23%;在民办园就读幼儿19668人,占77%,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2578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55%。
落实2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69个教师编制,确保每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一名园长和两位骨干教师正式教师身份。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教师 1760人,有教师资格证 94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教师544人,在编129人;民办幼儿园教师1216人;已购买社会保险的人数206人。幼儿园园长持证率100%。
2012年至2016年底,我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996.87万元,其中2012年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城市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54万元,2014年多元普惠幼儿园资金奖补、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补助共114.1万元,2015年多元普惠幼儿园资金奖补、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补助共112.2万元,2015年多元普惠幼儿园资金奖补、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补助共244.06万元,2015年第三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227.27万元,2016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45.24 万元。
(二)需求测算
1.适龄儿童变化趋势(3-5岁)
2012-2017年全市出生人口数
年份 人数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出生人口总数 |
8748 |
7907 |
7969 |
7266 |
7203 |
8500 |
其中城区出生人口数 |
621 |
675 |
656 |
700 |
653 |
771 |
其中镇区出生人口数 |
406 |
403 |
391 |
311 |
382 |
451 |
其中农村出生人口数 |
7721 |
6829 |
6922 |
6255 |
6168 |
7278 |
(注:采用计生口径数据)
2.在园幼儿人数测算
2017-2020全市在园幼儿数
单位:万人
年份 |
2016年(现值)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78% |
85% |
86% |
88% |
90% |
计生委学前适龄人口 |
3.2948 |
3.0588 |
3.1628 |
3.1818 |
3.3333 |
在园幼儿数 |
2.57 |
2.6 |
2.72 |
2.8 |
3 |
城区 |
0.9997 |
0.897 |
0.9386 |
0.9795 |
1.0603 |
镇区 |
0.9074 |
1.0464 |
1.0673 |
1.1109 |
1.1937 |
农村 |
0.6629 |
0.6566 |
0.7141 |
0.7096 |
0.7460 |
3.幼儿园建设需求测算
2017-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学位需求表
单位:万人
项目 |
2016年(现状) |
2017年新增学位数 |
2018年新增学位数 |
2019年新增学位数 |
2020年新增学位数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78% |
85% |
86% |
88% |
90% |
在园幼儿数 |
2.57 |
0.52 |
0.43 |
0.4 |
0.47 |
城区 |
|
0.05 |
0.11 |
0.1 |
0.21 |
镇区 |
|
0.27 |
0.18 |
0.2 |
0.06 |
农村 |
|
0.2 |
0.14 |
0.1 |
0.2 |
2017-2020全市幼儿园建设需求表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新建 |
改扩建 |
新建 |
改扩建 |
新建 |
改扩建 |
新建 |
改扩建 |
|
城区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镇区 |
3 |
1 |
4 |
0 |
0 |
0 |
0 |
0 |
农村 |
0 |
0 |
4 |
1 |
1 |
1 |
0 |
0 |
三、面临挑战和问题
(一)我市处于边境地区,是人口大市,教育资源需求量大,点多面广,规划和资源配置不均衡。
(二)学前教育质量城乡、园际间差距较大,优质资源比例偏低,公办幼儿园数量少、规模小,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幼儿教师编制不足,整体素质偏低,待遇低,多为自聘教师,流动性大,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四)民办幼儿园基础条件差,管理不够规范,办园质量参差不齐。
(五)学前教育管理存在缺位,行政管理和教研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严重不足。
(六)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仍未得到明显改善,幼儿园办园运转困难。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补充,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乡乡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0%。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以公办幼儿园建设为主,新建城乡公办幼儿园14所,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3所,进一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的学前教育运行机制,办园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幼儿园教职工基本配齐,园长、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专任教师拥有职称比例达60%以上,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全市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示范园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50%,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率达到70%,学前教育地域间、园际间差距逐步缩小,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二)年度发展目标
1.2017年度目标:全市适龄幼儿30588人,在园幼儿2600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其中在公办园幼儿11078人,民办园幼儿14299人。将第三幼儿园建设成为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大力发展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申报认定自治区普惠幼儿园15所,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7264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71.5%以上。新建乡镇公办幼儿园3所(武平镇中心幼儿园、魁圩乡中心幼儿园、渠洋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1所(武平大道中心幼儿园)。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33所,其中公办园41所(城区公办园5所,乡镇及管理区中心幼儿园20所,村级和小学附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 93所,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15%以上。按自治区编委会核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每所3个教职工编制招聘教师,及时跟进配齐保教人员。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继续实施“国培”和“区培”计划,重点对40所普惠幼儿园园长和2105名骨干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75%
2.2018年度目标:全市适龄幼儿31628人,在园幼儿2720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在公办园幼儿16129人,民办园幼儿11071人,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9%。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5598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79.1%。新建城区公办幼儿园2所(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乡镇公办幼儿园4所(安德镇三合中心幼儿园、铝工业园幼儿园、新甲乡新荣幼儿园、禄峒镇荣劳中心幼儿园)、村级公办幼儿园4所(武平镇马亮村幼儿园、地州镇大利村幼儿园、武平镇弄帖村幼儿园、禄峒镇福进村幼儿园、);改扩建村级公办幼儿园1所(湖润镇那国幼儿园)。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31所,其中公办园52所(城区公办园7所,乡镇及管理区中心幼儿园24所,村级和小学附属幼儿园21所)、民办幼儿园84所,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20%以上。按自治区编委会核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每所3个教职工编制招聘教师,及时跟进配齐保教人员。推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以本市为单位,按照“各区县组建2-6个幼教集团,每个幼教集团控制在3-5个分园为宜”的要求,积极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重点对40所普惠幼儿园园长和2463名骨干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2%。
3.2019年度目标:全市适龄幼儿31818人,在园幼儿2800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在公办园幼儿17769人,民办幼儿10231 人,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6475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6.6%。新建城乡公办幼儿园1所(新靖镇那足村幼儿园、)改扩建城乡公办园1所(同德乡第一幼儿园)。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30所,其中公办园54所(城区公办园7所,乡镇及管理区中心幼儿园25所;村级和小学附属幼儿园22所),民办幼儿园77所,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25%以上。按自治区编委会核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每所3个教职工编制招聘教师,及时跟进配齐保教人员。重点对43所普惠幼儿园园长和2554名骨干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90%。
4.2020年度目标:全市适龄幼儿数33333人,在园幼儿3000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在公办园幼儿19361人,民办园幼儿 10639人,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65%。通过奖补扶持自治区多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7516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9.6%。到202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19所,其中公办园54所(城区公办园7所,乡镇和管理区中心幼儿园25所,村级和小学附属幼儿园22所),民办幼儿园65所,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30%以上。按自治区编委会核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每所3个教职工编制配齐教师,全部配齐保教人员。城区至少有3所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各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重点对43所普惠幼儿园园长和2623名骨干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重点任务
(一)扩大总量。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等情况,以及“二孩”政策带来的人口增加等因素,完成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化整合、科学增补学前教育资源,制定中长期布局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步实施、加快建设。
(二)调整结构。通过新建、改建、增设等途径加快幼儿园建设,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改善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学前教育普惠性服务。
(三)健全机制。健全幼儿园收费管理,建立稳定的经费筹措机制。健全幼儿园审批程序,建立严格规范的审批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管理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机制。
(四)提升质量。全面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工作,推进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引领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办园水平,为实现我市公平教育、均衡教育的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1.积极办好公办幼儿园。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因素,把学前教育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将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大力实施学前教育突破发展工程,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力度,力争到2020 年底全市共有公办幼儿园54所。
2.发挥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城区第一幼、第二幼和第三幼分别通过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和百色市示范幼儿园验收,力争到2018年第三幼儿园顺利通过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实现城区公办幼儿园全部建成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带头辐射作用,推动学前教育质量城乡一体化发展。
3.提高幼儿入园率。充分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示范领头作用,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85%以上的幼儿园办学水平得以提高,办学质量稳定,幼儿家长满意,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全市将合理制定幼儿园建设规划,逐年提高普及程度和入园率。2017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2018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8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2019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
(二)加大经费投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
1.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普及目标、普惠要求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2.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建设资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同建同补、以奖代补”原则,充分发挥中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抓好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2017—2020年,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7所。落实学前教育财政专项经费,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有所倾斜,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落实幼儿资助制度。按照中央奖补、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实施的渠道,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获得资助。
4.适当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幼儿园收费权限和规定程序,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会同物价部门适时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民办幼儿园的最高收费标准进行合理调整。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一是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12]6号)的要求配备乡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二是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三是根据国家颁布的幼儿园教师标准,面向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在岗的编外聘用幼儿教师,通过择优招考等方法补充幼儿教师,重点补充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四是对中小学富余的年轻教师进行学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转入学前教育,充实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方式逐步解决幼儿教师短缺问题。六是开展幼儿园特岗教师试点。
2.加强师资培训。贯彻落实《广西中小学教师培养“十三五”规划》,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素质评价机制,为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搭建平台,激励教师自主发展,造就一批优秀骨干教师群体。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建立每三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以“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为引领,推动市、县级培训和园本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园长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建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秀、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
3.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探索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保障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低,依法签订合同,为聘用教师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4.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机制。建立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完善有利于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四)加强幼儿园监管,推进规范办园
1.规范办园行为。规范各类幼儿园命名、办班、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开展幼儿园达标创优活动,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安全。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动小学和幼儿园的衔接,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
2.推进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建立高质量、安全、稳定的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数字化幼儿园试点。实施示范幼儿园与农村乡镇幼儿园结对网络资源帮扶计划,探索集管理、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网络运行模式,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共享。
3.建立清理整顿无证园的长效机制。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促进其规范发展。强化政府职责,明确责任,建立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的长效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无证园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对无证幼儿园、幼儿看护点进行治理整顿。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幼儿看护点进行分类治理,向无证幼儿园举办者宣讲相关法规政策,对有条件整改的,责令限期按标准整改;对完全不具备办园条件的,由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依法清理。
(五)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
一是要把好规划审批关。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按照人口和小区分布合理规划布局、防止零星开发的住宅项目累积和商住楼开发项目造成的幼儿园配套不足问题。二是要逐步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不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的居住小区规划将不予审批。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形成学前教育发展合力
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发改、教育、人社、公安、安监等部门组成。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遇到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完善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加大投入,落实学前教育优惠政策;住建和国土部门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发改、财政、物价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消防、质监、安监、卫食药监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负责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国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根据幼儿园的建设需要,积极做好土地划拨和征地工作;各乡(镇)中心校根据有关要求协助做好园舍建设和建后管理工作。
(二)加强督导评估,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立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本计划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效。市人民政府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保教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