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创新思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018年全县11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万元以上
本报凌云讯 一直以来,凌云县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围绕工作队伍全配强、基础资产全整合、发展基金全覆盖、资金监管全过程、发展效果全达标“五全”目标,按照“党建引领、规划先行、资金跟进、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对贫困村实行“253”安排模式,对非贫困村实行“222”安排模式,通过入股平台保基本、瞄准产业促发展、盘活“三资”增效益等多种形式,促进全县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配强队伍,压实责任,健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机构。2018年4月,该县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的基础上,积极向县编委会争取设立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办公室,增加专门人员编制3名。同时在乡镇成立由乡镇组织委员任主任的乡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确保在县乡层面均有专人统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定义为“县、乡、村”三级书记工程,形成了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和分管扶贫工作副县长牵头抓总,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亲自抓好,村(社区)由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具体抓实的工作格局。
科学谋划,规划先行,编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精准良策”。按照科学谋划、规划先行的原则,依托该县独特区位优势,结合全县“三张叶子”“三篇文章”“三张名片”发展规划,组织相关单位,在县、乡、村3个层面因地制宜编制辖区发展规划。一方面,组织县乡分管领导、专技干部、村“两委”干部、农村致富能人等,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分析,制定本乡镇、本村发展规划。另一方面,通过与广西县域科学发展促进会进行合作,引进专家组进驻,编制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同时对乡、村层面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实地指导,力争做到科学、精准地编制县、乡、村发展规划,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收入来源的可持续性。
拓宽思路,探寻模式,总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招。结合“三资”清查,针对各村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发展方式。一是形成集约经营的方式。委托龙头企业或经济能人实施经营,将有限的资产资源通过经营质量的提高、投入的集中以及经营方式的调整来提高效益,增加收入。二是形成合作经营的方式。村民合作社以经过确权的村集体资产资源作为股份入股,与村里的种养大户合作经营,实现资产共享,合作共赢。三是形成抱团经营的方式,对集体“三资”匮乏的村(社区),对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社区),通过流转村民土地进行开发利用,作为参与村的共有资产资源,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股权收益,带动致富。同时,引导村民合作社与县内外劳务服务公司、用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召开现场招聘会、网上招聘等方式,将农村富余劳动力介绍到县内外企业就业,真正实现了劳务服务“进村入户”,农民在家门口都能获得就业信息,实现就业。此外,村民合作社在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上,获取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服务费。
统筹扶持,抓实保障,提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服务成效。抓实保障和扶持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切实做好发展项目风险防控,积极探寻产业奖补有效模式。一是统筹平台保障、自主发展“两条腿”走路。2018年在每个村(社区)整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2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为每个贫困村整合注入发展基金80万元,每个非贫困村(社区)整合注入发展基金40万元。其中,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基金中的30万元,用于各村(社区)自主发展项目,确保每个村既能从平台基金获得收入保底,又能充分发挥村“两委”、村民合作社积极性,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自我“造血”能力和自我发展水平。二是实行项目三级联审制度。对注入县农投发展基金和30万元自主发展项目,分别从村、乡、县三个层面,组织相关人员依次进行项目评审。截至目前共组织县级评审会8场,评审项目154个,通过评审,89个项目可立即实施。三是加大奖补力度。对于养殖及桑蚕、茶叶、油茶、水果等农业产业,采取“村集体+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将以往政府直补到农户的产业发展资金,改为村集体产业奖补资金。村“两委”和村民合作社组织农户积极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县财政根据县政府奖补方案,把奖补资金拨付给村民合作社,合作社按协议兑现给农户,再按协议分配服务费用及产业红利作为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农户增收、合作社壮大、村集体获益”的“三赢”目标。
从严监管,阳光运行,建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良好风气。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使用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强监管组织建设。由乡镇纪委、财政所和农业经管站牵头,充分利用各村村民合作社监督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收支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做到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二是按时做好账务公开。由村民合作社严格按财务公开的要求,对村集体各项经济收支情况按时向全体社员公开,每年年初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度集体经济收支情况,接受社员监督。三是规范资金使用程序。认真按照“村财乡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村集体人员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利益分配程序和机制;对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对离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民合作社成员及时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村集体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广泛惠及农民群众,确保村级集体资金安全。
据悉,2018年,该县110个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万元以上,其中2万元至5万元的有82个,5万元以上的有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