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竞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竞标人必须是入围2017-2018年度靖西市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供应商名单之内的施工企业。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竞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