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2期)
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靖西市吞盘乡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赵健违纪问题
2014年,赵健在担任吞盘乡人大副主席期间,在组织实施灵光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评议的情况下,违规将2个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安排给灵光村弄灵屯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隆福某户建房,造成国家扶贫款损失39845元。
2016年,赵健在担任吞盘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期间,在组织实施灵光村贫困户产业扶持“以奖代补”地头水柜项目建设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许高某、黄天某分别冒用贫困户许林某、黄德某名字申报2个“以奖代补”地头水柜项目指标(每个15000元),造成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损失30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赵健上述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12月,赵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靖西市同德乡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潘宏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1年至2014年期间,潘宏图作为安宁乡那冷村的挂村领导,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与时任安宁乡那冷村党支部书记陆某实(另案处理)共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向陆某讨、罗某团、马某业等3户危改户索取“好处费”共计9000元。其中潘宏图个人从中分得3000元。
潘宏图上述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11月,潘宏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一些党员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服务群众中,还存在作风不实、“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给国家造成损失,侵蚀群众获得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守纪律规矩;各级党组织要引以为戒,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守住纪律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