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违法当事人。
(三)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整改。
(四)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五)负责辖区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审验及机动车的年度检验或初检、送检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
(七)接受公民报警、求助。对辖区实施公路治安管理,防范、查处治安案件,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八)承担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九)按规定足额征收、上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十)依法实施剧毒化学品运输、临时停车场审批等各项行政许可工作,指定特定车辆进入辖区限制通行道路的时间、路线和速度。
(十一)检查、指导和落实有车单位及安联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广西道路交通安全厅(局)际联席会议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我市城区道路标志、标线设置规划、设立、实施、维护等职能,业务范围包括路口渠化、红绿灯的设置安装、单位开口、交通标志牌、道路标线、公交站点的设置、电子监控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队属靖西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城区中队、车辆管理中队、宣传中队、安德中队。
第二部分: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为15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各增加260.6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提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长、新增了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工作开展经费的有所调整。
(2)住房保障支出27.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6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2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职工保险基数调整,用于支付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相应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部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09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数的提高。
(5)公共安全支出1480.79万元, 主要用于大队日用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办案支出、平安畅通县区建设、两站两员建设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54.51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经费预算、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经费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为91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增长了20.42%。
(一)工资福利支出80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54.1万元,增加了23.59%,其中
1、本工资支出97.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万元,增长了2.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的提高。
2、津贴补贴支出13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84万元,增长了15.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贴补贴提高。
3、奖金支出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16万元,增长了2%,增加的主要原因奖金标准的提高。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97万元,增加9.46%,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39万元,增加9.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
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9.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79万元,增加9.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8万元,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加9.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提高。
8、住房公积金27.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6万元,减少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减少。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28.64万元,增长了37.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协警员的工资福利从原2000元/人/月提升至3000元/人/月,五险金的缴纳基数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7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增加0.37%,其中
1、办公费支出5.8万元,用于支出日常办公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6.6万元,减少了82.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细化了2019年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调整了办公费的支出。
2、印刷费支出3万元,用于支出大队日常办公用印刷费,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万元,增加100%,为2019年度新预算科目。
3、水费支出2.5万元,用于支出办公场所日常办公用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5万元,增加100%,为2019年度新预算科目。
4、电费支出5万元,用于支出办公场所日常办公用电费,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万元,增加100%,为2019年度新预算科目。
5、物业管理费支出1万元,用于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万元,增加100%,为2019年度新预算科目。
6、差旅费支出20.5万元,比上年增加8.5万元,增加70.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2018年经费支出情况对该经费做出了调整。
7、维修(护)费支出2万元,用于支付办公场所日常维修维护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万元,增加100%,为2019年度新预算科目。
8、租赁费支出6.6万元,用于支出大队职工食堂、执勤点的租金,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6万元,增加100%,为2019年度新预算科目。
9、劳务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万元,增加100%,为2019年度新预算科目。
10、工会经费支出4.75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增加9.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的调整。
11、福利费支出2.4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编车辆的减少。
13、其他交通费用25.6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5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加33.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减少了64万元,降低了67.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参照了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的使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及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总体比上年减少63万元,减少7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此项资金。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为15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各增加260.6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提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长、新增了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经费。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5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6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提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长、新增了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经费。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计15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6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提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长、新增了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07.27万元,比去年增加0.4万元,增长0.37%。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5.8万元、印刷费支出3万元、水费支出2.5万元、电费支出5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1万元、差旅费支出20.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2万元、租赁费支出6.6万元、劳务费支出1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75万元、福利费支出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37万元。主要用于违法和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服务、协警被装、执勤装备、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设备、事故现场绘图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各类日程办公、宣传印刷用品等等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底资产总额1940.7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998.55万元,通用设备类资产606.39万元,专用设备类资产255.7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类资产78.6万元,无形资产1.45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专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五个,均设置为绩效目标项目,一是交通事故对策处理经费,预算金额为75万元,用于支付办理交通事故所需要的检验鉴定费、差旅费、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提供有效线索或协助的人员、单位,给予的表彰和奖励和购买处置交通事故所需的执勤执法装备等;二是车管业务经费,预算金额为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牌证、合格标志款、购买办理车驾管业务需要的专用设备;三是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建设经费,预算金额为159万元,用于支付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所需的各项经费;四是违规停放车辆保管及拖移费,预算金额为99万元,用于支付2019年大队执勤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车辆的拖移和停放保管所产生的费用;五是靖西市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经费,预算金额为129.6万元,用于支付2019年度开展“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根据桂政办发[2015]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农村道路建设快速发展,交通安全设施也逐步完善,但由于农村道路交通通行条件整体偏低、基础设施整体较差、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形势相对严峻。为了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的发生,本部门不断完善“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对农村机动车、驾驶人监管、农村公路交通管理、交通违法劝导以及交通安全宣传点对点的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农村道路重大事故频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