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靖西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县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等19项职责。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市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3)办案侦查工作,承办刑事治安案件,处置重大事件、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依法管理边境检查工作;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7)指导交警大队维护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8)指导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对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建设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依法承担的执行刑法和监督、考察工作。
(11)建设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12)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
(14)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领、发装备物资。
(15)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同其他地方警方的交往与合作。
(16)对边防武警靖西大队、边防检查站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指导。
(17)负责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靖西籍人员的政审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民警。
(18)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百色市公安局等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 内设机构:靖西县公安局按照县编委《靖西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明细表》,设置内设机构20个,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纪检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国保大队、经侦犯罪侦察大队、法制大队、预审大队、视频侦控大队、情报中心、网安大队、技侦技术侦察大队、刑事侦察大队、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禁毒管理大队。
2. 所属单位22个: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新靖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化峒派出所、地州派出所、湖润派出所、武平派出所、同德派出所、新圩派出所、大甲派出所、大道派出所、岜蒙派出所、渠洋派出所、魁圩派出所、果乐派出所、龙临派出所、三合派出所、南坡派出所、荣劳派出所、录峒派出所、安德派出所。
全局只有一个部门编制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所属单位均不自行编制部门预算。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靖西市公安局核定人员编制275个,其中:行政编制267个、行政附属编制(工勤)6个、全额事业编制2个。实有在职人员258人,其中:行政人员253人、行政附属人员(工勤)3人、全额事业人员2人。
第二部分:靖西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靖西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为8377.56万元,与上年8370.03万元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53万元,增加0.0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77.56万元,与上年7317.14万元相比,预算支出增加1060.42万元,增加14.4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8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与上年49.25万元相比减少10.07万元,减少20.44%,主要原因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7人,导致工会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二)公共安全支出7481.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各项公安业务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6183.14万元相比,增加1298.66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公安民警工资增加及辅警员工资增加、还有项目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3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部分支出,与上年493.33万元相比,减少97.03万元,减少19.66%,主要原因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2018年减少7人,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279.04万元相比,减少50.09万元,减少17.95%,主要原因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7人,导致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230.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与上年312.58万元相比,减少81.88万元,减少26.19%,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7人,导致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5289.34万元,同上年5347.51万元相比,减少58.17万元,减少1.08%,主要原因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7人,导致在职在编干警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98.76万元,同上年931.44万元相比,减少32.68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7名,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水费、电费、差旅费、公车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总体上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179.60万元(全口径),比上年59.60万元增加120万元,增加201.3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6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0万元,比上年50万增加60%,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170万元,原因是更新警务用车及购买囚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预算为8377.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8370.03万元相比,减少7.53万元,减少0.09%,减少原因主要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7名,导致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等收入预算相应减少。
(二)2019年度支出预算为8377.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370.03万元,减少0.09%,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7名,导致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等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预算为8377.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
(一)经费拨款7095.6万元,比上年7086.34增加9.26万元,增加0.13%。增加原因为辅警员工资提高。
(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281.96万元,比上年231增加454.96%。主要为行政事业收费及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预算为8377.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其中:
(一)基本支出6220.81万元,比上年6307.28减少86.47万元,减少1.37%,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减少原因主要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7名,导致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等收入预算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2156.75万元,比上年2062.75万元增加94万元,增加4.55%,原因主要为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898.76万元,同上年931.44万元相比,减少32.68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7名,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水费、电费、差旅费、公车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总体上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66.34万元。其中:1、网络舆情监测服务系统租赁经费6.3万元;2、单警装备更新项目2.85万元;3、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网络租赁服务项目35.64万元;4、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户政、出入境自助申请终端采购项目64万元;5、辅警、一村一警务助理制服采购项目80万元;6、动态人像采集比对系统采购项目34.45万元;7、办公电脑及打印机更新采购项目29万元;8、公安执法执勤车辆更新采购项目60万元;9、靖西市看守所囚车采购项目30万元;10、便衣民警抓捕内衬防刺服采购项目3.5万元;11、靖西市执法执勤车辆平台建设项目2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靖西市公安局现有国有资产16429.03万元。其中: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资产1830.43万元,通用设备7909.30万元,专用设备4695.15万元,40辆交通运输工具231.73万元,电器设备11.59万元,电子产品及通迅讯备15.59万元、家具及其他类1555.24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重点预算绩效项目为“平安靖西”建设项目, “平安靖西”建设项目:2017年6月1日,靖西市人民政府下文《关于“平安靖西”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靖政函【2017】236号),确定“平安靖西”建设项目租赁期为10年,总费用为107086792元,并指定靖西市公安局为建设单位(业主),开展招标工作。该项目已在2017年10月12日公开招标,由大华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05269222元,分10年租赁,10年期满后所有设备无偿移交给公安局。由于2018年未竣工验收,则2019年为第1年租赁期,租赁费为10526922.2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