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我市召开新一轮机构改革市直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培训会,对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
会上,市委常委、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部部长王以彦就落实好“三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王以彦部长从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协同高效原则、严谨细致作风和压实主体责任等四个方面,深刻地指出制定好部门“三定”规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王以彦部长强调,在制定“三定”规定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准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力求“三定”规定高质量。要严格按照业务培训、拟定草案、报批报审、组织实施四个步骤三定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委编办副主任岑璐琦对市直涉改部门制定“三定”规定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业务培训。
会议由市委编办邓岩主任主持。市直各有关涉改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以及市机构改革办全体成员100余人参加了会议。(通讯员:黄彩菊)
责任编辑:黄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