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发布清明节“三月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百色新闻网 2019-03-26 11:44:56 点击:10816

    百色新闻网靖西3月26日讯(通讯员 何 荣)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将至,又恰逢广西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市民饮食安全,3月25日,靖西市食品安全办向全市发布了食品安全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节令食品时应提高防范意识,确保节日消费食品安全。

    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时,应尽量到持有合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

    烧猪、香猪、白切鸡、五色糯米饭是清明节期间祭祀常用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等,极易引起变质。因此,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同时,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等摊点购买此类食品。

    糯米饭、艾糍粑、粉蒸肉、黑糯米是广西“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选购上述食品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 、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已经变质,应避免购买食用。

    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选购包装完好无损、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货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特别要对绑增、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

    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

    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标示“笑脸”(优秀)、“平脸”(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

    在加工和制造烤猪、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制。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

    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药食同源野菜、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等。一旦误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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