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9〕13号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西市岜蒙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新靖镇奎光村等河道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9-04-01 09:22:51 点击:50686

靖政办发〔2019〕13号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西市岜蒙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及新靖镇奎光村等河道环境问题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靖西市岜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新靖镇奎光村等河道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日

公开方式:公开

靖西市岜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新靖镇奎光村等河道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每日汇报》(第22期)《审计发现部分市县多个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缓慢整治不到位效益无法发挥》指出,我市存在以下问题:“渠洋镇岜蒙水库等2个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内及新靖镇奎光村等5个河道存在养殖污水、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情况,造成污染隐患”。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环保及有关乡(镇)针对岜蒙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新靖镇奎光村等河道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逐一列出了问题清单。为切实抓好岜蒙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和奎光村等河道环境问题的整治,确保整治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有效解决岜蒙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的养殖污水直排、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解决奎光村等河道养殖污水、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确保河道水体环境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河道水体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靖西市河道水体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  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梁  敏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大章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组    员:林逵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孔祥文  市财政局局长

王  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农振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孔祥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有来  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德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强  市水利局局长

黄安荣  岜蒙水库管理局局长

              何暖祖  新靖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国法  渠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祥伟  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农天峰  市新发展集团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由赵大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岜蒙水库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每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三、整治任务

(一)岜蒙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内存在的养殖污水、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治任务

1.岜蒙水库周边的三个养猪场,均位于水库扩容后淹没范围内,养殖污水直排进入水库,影响水库水质。要求于2019年4月底前搬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岜蒙水库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渠洋镇人民政府)

2.岜蒙水库周边18个村屯,封堵生活污水直排口,对生活污水量较大的村屯优先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项目。要求2019年12月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新发展集团;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渠洋镇人民政府、岜蒙水库管理局)

3.岜蒙水库周边18个村屯中,生活污水可以自行消纳的村屯,封堵生活污水直排口,禁止生活污水直排入水库。要求于2019年12月前完成。(牵头单位:渠洋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岜蒙水库管理局)

4.岜蒙水库周边农家乐、休闲山庄等共有9家,旅游项目2个,均未获得相关环保手续,存在水源污染隐患。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依法整治。(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岜蒙水库管理局、渠洋镇人民政府)

5.岜蒙水库周边有三个水泥预制场,均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应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要求于2019年8月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环境保护局、岜蒙水库管理局、渠洋镇人民政府、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6.岜蒙水库内网箱养殖情况仍屡禁不止,影响水库水质,应依法开展整治,逐步取缔网箱养殖。要求2019年12月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渠洋镇人民政府、岜蒙水库管理局)

(二)新靖镇奎光村等河道存在的养殖污水、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治任务:

1.奎光村河道边有两个养猪场,分别为李长科养猪场(存栏:大猪20头、小猪40头)、李长朋养猪场(存栏:大猪30头),养殖的污水直排入河道。因两个养猪场位于河边,不适宜作为养猪场选址,要求于2019年4月底前进行搬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新靖镇人民政府)

2.壁零村那零屯生活污水通过原设置的水利渠排入河道,污染水体环境质量。要求封堵生活污水直排口,居民生活污水应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禁止直排。要求于2019年8月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新靖镇人民政府)

3.那零屯西北方向约400米有一个五金玻璃厂,据村民反映,该厂污水通过水利渠直排入河道。检查时壁零村那零屯西北方向的五金玻璃厂处在停产状态,厂区大门紧闭,无人看管,应及时对其持证照情况进行检查,如无相关证照,依法给予取缔。要求于2019年8月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靖镇人民政府)

4.隆江村坡江屯王开团养猪场(存栏:大猪2头、小猪20头),位于高速路交汇处往禄峒方向约250米处,检查时发现未配有化粪池,存在污染隐患。责令王开团养猪场建设规范化粪池、粪便收集池,将收集的粪便用于施肥等资源化利用,禁止外溢或外排。要求于2019年4月底完成整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新靖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落实整改力度。各相关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岜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新靖镇奎光村等河道环境问题整治,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及时将完成整改情况汇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整治顺利开展。由于本次排查整治涉及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市财政局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和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要严肃追究各相关单位、乡(镇)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靖西市岜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新靖镇奎光村等河道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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