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新闻网靖西4月2日讯(通讯员 覃兰宽) 近日,由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农某甲、农某乙等11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在靖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代表、新闻媒体及被告人家属等近百人旁听了庭审。 2018年8月7日至8日,被告人农某甲、农某乙等11人因对政府田地补偿政策不满,伙同其他几十名大种屯村民,结伙窜至铝企业洗矿厂,以拉横幅、用车辆堵住矿区大门等方式阻挡运矿车辆出入,逼迫工人停止施工,造成该厂停工停产二十多小时,经济损失为人民币40.6万元。 本案是一起重大群体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稍有不慎将引发新的矛盾。靖西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本案争议焦点和处理结果,并听取各方意见。同时与靖西市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充分沟通,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与辩护人交换意见。 在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从犯罪构成、行为特征、危害后果等方面,全面、客观、系统地出示了在案证据,围绕本案的定罪和量刑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并就主从犯认定、是否构成自首、是否适用缓刑、量刑标准等争议焦点对辩护意见进行集中答辩。 经合议庭决定,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