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靖政发〔201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完成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市脱贫摘帽决战决胜之年,做好2019年的政府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政府工作报告》是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抓落实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一抓到底。
二、明确工作责任,定期报告工作进展
各责任单位要把工作部署作为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环节,围绕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做到“六个明确”,即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实施责任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及完成时限明确,确保每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的职责,相关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合力完成目标任务。落实分工任务过程中需要增加配合单位或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或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全力配合市直有关单位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请各配合单位于2019年6月20日和2019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2019年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的总体情况报送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0日前分别将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分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市人民政府,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提高落实情况报告的质量,深挖典型亮点,避免空话、虚话、套话,特别要杜绝报送的报告没有措施、没有分析、内容雷同现象发生,确保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进展可视、过程可控、结果可考。
三、加强督查考评,狠抓工作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督促落实2019年靖西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督查和绩效考评的作用,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全过程管控,按时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对推进滞后、落实效果不好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督促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说明原因,提出加快工作进度、补齐欠账的措施。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重点抓好2019年靖西市《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评工作,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督考结合,对重点工作任务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考评,对推进不力的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4月 26日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