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通 告
靖政通〔2019〕5号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百政函〔2019〕51号)精神,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8年每人每月596元提高到690元。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8年每人每年3820元提高到4400元。
特此通告
2019年5月20日
靖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通 告
靖政通〔2019〕5号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百政函〔2019〕51号)精神,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8年每人每月596元提高到690元。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8年每人每年3820元提高到4400元。
特此通告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