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告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9-05-22 20:45:40 点击:21718

靖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告

 

                          靖政通〔2019〕4号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百色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批复》(百政函﹝2019﹞50号)精神,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276元。

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年5543元。

特此通告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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