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加强境外生猪流入管理 防范非洲猪瘟疫情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9-06-18 10:12:49 点击:36864

面对当前形势严峻的非洲猪瘟疫情,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压实责任,深入辖区内9个高速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开展排查和指导生物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建立市、乡(镇)、村(街)三级疫病排查队伍体系,对养殖、屠宰、生猪调运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组建微信群,对养殖场生猪进行动态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按规定上报,坚持执行动物疫情“零报告”制度,实行每日一报,按村(街)、乡(镇)、市逐级上报。

指导生物安全防范。先后召开养猪业主非洲猪瘟防控培训5期,组织县级业务骨干和各乡镇兽医站干部深入各规模养殖场开展生物安全防范指导。一是指导养殖场加强生物安全隔离,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入场;二是指导建立消毒通道,严格执行养殖场卫生消毒制度,要求进出养殖区饲养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消毒;三是建立所有的养殖场场主微信群,把相关防控知识、防控要求等内容政策宣传到场到户。

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建立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监管制度,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启用广西生猪运输车辆管理平台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运输生猪备案管理,调运生猪车辆必须在平台备案,严格消毒,安装定位系统并按指定的路线调运;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暂停外地生猪调入靖西市的通知》,加强屠宰生猪调运监管,禁止市外生猪及其产品调入靖西市。

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制度。严格执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养殖场(户)所饲养的生猪需要出售、调运、屠宰的,在离开饲养地之前必须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方能调运,对来源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生猪不予出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严格对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行查证验物,临床检查、非洲猪瘟检测,并实施同步肉品检疫,防止问题生猪进入屠宰场,流入市场。

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监管。制定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机制。建立泔水处理小组,加强泔水源头监管,建立市辖区内酒店餐饮企业花名册,指导各酒店餐饮企业将泔水定点存放,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各酒店餐饮企业的泔水进行干湿分离后,运输到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养殖场监管,与养殖场(户)签订禁喂泔水承诺书,严把养殖场饲喂泔水终端。

强化境外疫情防堵。结合当前本市联合打击走私工作,在边境15个打击走私封控点和辖区内9个高速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点,对经过的运输生猪其产品车辆进行检查,杜绝境外生猪及其产品流入,防止境外疫情传入。 

把好舆论导向。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宿主是猪,不会传染给人或其他动物。我市针对网络舆情动态,坚持防控、舆情两手抓,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积极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扩大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市民正确消费,维护生猪市场稳定。(通讯员:李承余 曾成亮)

责任编辑:黄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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