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项目土建部分施工(十四标段)项目竞争性谈判 (磋商)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靖西政府网 2019-06-18 19:09:03 点击:2438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采〔2016〕37号》等规定,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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