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任来了!靖西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百色新闻网 2019-07-04 17:53:50 点击:25084

    百色新闻网靖西7月4日讯(通讯员 何荣)当前正值炎热夏季,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防范溺水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吸取事故教训,保障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各项举措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靖西市决定从7月3日起至5日,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据悉,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对象为19个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主要督查是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实行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片,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对辖区内水域统一编号,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是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水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巡查,特别加强有安全隐患、常有学生游泳戏水或玩耍的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公园、建设工地水坑、水池等水域的安全排查检查,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水域、时段和危险路段、渡口码头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如组建义务巡查队伍进行巡查,按防学生溺水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各种防护设施等,消除有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监管;是否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村(社区)或管理单位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家长安全教育,督促家长担负起监护责任。

    各中小学校督查内容包括:是否经常性地开展“六不准”安全告诫与教育活动(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在无法保障个人安全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不准在上下学途中下水游泳戏水玩耍),教育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不乘坐“三无”船舶、排筏出行,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是否发放教育部《学生防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是否主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屯(社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是否与家长的联系,提醒学生家长做到“四知”,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知道孩子的的同伴,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是否利用放学前一节课最后5分钟进行安全教育,放假前是否加强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全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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