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拟对2019-2020年靖西市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入库采购(重)(项目编号:BSZC2019-G3-13010-KWZB)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项目说明及需求、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9年3月4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于2019年1月2日就《2019-2020年靖西市本级限额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定点企业入库采购IV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0年靖西市本级限额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定点企业入库采购IV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BSZC2018-G3-13062-KWZB 三、招标内容:靖西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定点: 分标号 工程
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情况详见附表 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fz/0302292618963.xls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4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及政策解读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现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 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税费优惠的通知 桂财税〔201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税费政策红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实施以下税费优惠政策,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自2019年1月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