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5月9日讯(通讯员马俊 覃冠翔)近年来,那坡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采取多举措,着力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培养机制,增加人才储备。着重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交流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 加强培养锻炼,提升能力素质。通过分析研判少数民族干部业务能力短板,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进一步完善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重点项目,保持少数民族干部集中调训合理比例,
公 示 现将那坡县德隆乡(镇)拟上报的那坡县2018年产业扶贫生猪养殖家庭农场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18年4月 27日至2018年5月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那坡县水产畜牧兽医局那坡县城厢镇伏必街90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776-6822166 npxmj533900@163.com 附件:那坡县德隆乡昂屯村昂屯屯产业扶贫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德隆乡三章村牛仕屯产业扶贫生猪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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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那坡讯 近年来,那坡县政协把握监督特点,创新监督形式,注重在协商中监督,在监督中协商,使监督与协商得到互补,实现了政协民主监督与协商民主的双促进。 创新提案办理机制。创新提办双方沟通协商机制,政协领导和提案者深入承办单位,与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确定办理方案,有效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开展。实行重点提案主席包案督办制,以点带面提高提案办理水平,探索建立重点提案办理评议机制,对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组织提案者、提案委成员,召开推进会并进行视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评议,并将办理进展和评议结果,及
一.财政扶持政策 县财政设立微型企业扶持资金,对新创办的微型企业给予基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控制在投资者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出资数额的30%以内,由本县财政负担20%,自治区财政负担80%。 二.税收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相关部门扶持政策 各部门在现行资金政策和项目安排上对微型企业给予与其他企业同等的待遇。工业和商务、科技等部门在各项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资金等政策扶持资金安排上对微型企业倾斜。人社部门优先安排对微型企业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
我县所有在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都可以纳入搬迁对象范围,搬迁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集中安置点。 一、安置房标准:套房标准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单人户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2-4人每户不超过90平方米,5人以上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自建房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二、补助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人均不少于2.4万元给予购(建)房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城购买集中安置房(套房)和在乡(镇)购买宅基地自建房的补助一样。 三、后续扶持政策:安置点
一、下列涉农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一)农业(含林、牧、渔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劳务收入。其中机耕,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 (二)公司(或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公司)提供种苗(幼苗)、饲料等给农户并负责回收产品,农户负责饲养,这种“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中,农户饲养禽、畜取得的劳务收入。 (三)农户(农民)提供林木、甘蔗或其它农作物挖坑、施肥、植树、看护、养护、割脂、灭虫、砍伐、现场搬运等劳务收入。 (四)承包人雇请农民,提
一、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有农业生产者均可享受该政策,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奖补实行“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奖补办法。对一般项目实行“普惠制”,财政局按总额(人均不超过155元)的50%给予奖补(77.5元);对人口较少的偏远山区村屯申报符合一事一议奖补的项目可实行“特惠制”。 二、残疾补助 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补助4000元/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1000元/户;贫困残疾人儿童学前教育补助3000元/年;贫困残疾人儿童康复补助1.2万元/年;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300元/年;机动车燃油费每辆车补助260元;为残疾人办理意外保险(
青年创业扶持政策 对本县户籍,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在本县创业且最近三年内未获得过团县委青年创业续费扶持的青年创业者进行扶持,每人扶持5000元,总共6个名额。扶持对象条件补充:有基础、有项目创业初显成效的青年。(不能是没有资金、技术、项目而空有愿望的青年,也不能是已经做大做强的成功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