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干〔2017〕2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李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 经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李明同志任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大新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大新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刘丹珠同志(女)任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大新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主任、大新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凌敏同志任大新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大新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主任、大新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新政干〔2017〕1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宏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 经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黄宏武同志任大新县硕龙口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赵李明同志任大新县硕龙口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2017年2月7日
大新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或授权组织(以下简称公开义务人)依据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公开其政务信息,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公开义务人审查,向公开权利人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信息的
大新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准确一致地发布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机关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崇左市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发布主体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大新县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做好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提供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更全面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原件和电子文本。行政机关对已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修改或者废止时,应及时提供修改后的该政府信息或进行废止说明。 第三条 凡
大新县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澄清行为,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不相符,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第三条 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澄清相关虚假
大新县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或法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所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各行政机关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三条 行政机关在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后,应同时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机构概况 (一)机构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三)联系方式 (四)网站链接 二、决策信息 (一)发展规划 (二)重大决策 (三)重点工作 三、工作动态 本级政府其他活动 四、财政信息 五、行政执法 六、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文件 应急预案 七、监督检查 政府督查情况 八、社会公益 捐赠救助 九、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十、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有关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
大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 机构概况 (一)领导简介 二、决策信息 三、应急管理 四、人事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六、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有关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大新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大新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 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xi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