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扶持政策 对本县户籍,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在本县创业且最近三年内未获得过团县委青年创业续费扶持的青年创业者进行扶持,每人扶持5000元,总共6个名额。扶持对象条件补充:有基础、有项目创业初显成效的青年。(不能是没有资金、技术、项目而空有愿望的青年,也不能是已经做大做强的成功老板)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对户籍所在地为那坡县,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予以护理补助,按每人每月50元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 对户籍所在地为那坡县,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残疾人予以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50元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三、那坡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补助政策 (一)申请补助条件: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一、党内关爱基金补助及扶持政策 (一)补贴对象:扶助因客观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患病遭灾需要救助的困难党员,扶持有条件发展生产但又缺乏发展资金的困难党员,扶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党员子女上学,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无活动经费问题,扶助其他需要帮扶的困难党员。 (二)补贴标准:党员关爱基金的使用主要有无偿补助和有偿扶持两种类型,采取一次性、定期、不定期补助等三种方式进行。 1.无偿补助标准 (1)凡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较大损失(折合1万元以上)的党员家庭,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损失严重的(折合2
一、那坡县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00元/人·年。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50元/人·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各级财政分担标准:中央补助年人均324元,自治区补助年人均100元,县补助年人均26元。参保农民因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就医的医药费用符合报销范围规定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予以补偿。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政策 具有那
一、那坡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2015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470元/人·年。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38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90元/人·年。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各级财政分担标准:中央补助年人均268元,自治区补助年人均88.6元,县补助年人均23.4元。参合农民因病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就医的医药费用符合报销范围规定的,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予以补偿。 二、那坡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对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进行补助。补
一、学前教育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简称“保教费”)项目 (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并在公办幼儿园和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分学期划拨,每学期划拨75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 (一)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课本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金: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我县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对规划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的生态公益林,向村民小组发放14.75元/亩的补偿资金。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每亩补助总额1600元,分三次兑现,第一年补助9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第五年补助400元。退耕农户必须按要求履行退耕造林及抚育管护责任,经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退耕还林补助。 三、珠江防护林补助政策 当年在荒山荒地上营造乔木林(除桉树外),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一次性造林补助500元/亩。
一、桑苗扶持政策 为县种桑农户无偿提供桑苗。 二、蚕房、蚕沙池建设扶持政策 全县种桑农户,重点扶持新种桑农户每座大蚕房建设面积达25平方米以上的给予补助,补助上限至80平方米,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有条件要建有配套的蚕沙池(按5:1配套建设为宜,即建5平方米的大蚕房要建有1立方米的蚕沙池)才予以补助。南部乡(镇)的大蚕房按每平方米50元给予补助,蚕沙池按每立方米50元给予补助;城厢、坡荷、龙合等北部乡(镇)大蚕房按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补助,蚕沙池按每立方米100元给予补助。 三、小蚕共育室建设扶持
一、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 纳入自治区“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通行政村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1.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的,国家和自治区2013—2015年补助50万元/公里; 2.渡改桥和新建桥梁、危桥拆除重建项目,国家和自治区按每平方米安排补助资金3100元;危桥加固改建项目按每平方米安排补助资金1600元; 3.便民候车亭补助资金4万元/个。 二、油价财政补贴政策 全县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已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在运营的具体承担燃油支
一、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 纳入自治区“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通行政村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1.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的,国家和自治区2013—2015年补助50万元/公里; 2.渡改桥和新建桥梁、危桥拆除重建项目,国家和自治区按每平方米安排补助资金3100元;危桥加固改建项目按每平方米安排补助资金1600元; 3.便民候车亭补助资金4万元/个。 二、油价财政补贴政策 全县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已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在运营的具体承担燃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