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含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主体: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实施权限:按照属地原则对个人独资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进行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须具备下列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主体: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实施权限:按照属地原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进行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的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 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总局第7号令)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主体: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实施权限:按照属地原则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及分支机构以及非公司内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核准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原则,县级工商管理部门对本辖区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核准进行审批。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 拟在德保县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公民 六、申请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结时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歇业登记和验照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596号)、《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国家总局令第33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原则,县级工商管理部门对本辖区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核准进行审批。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德保县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公民。 六、申请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1. 申请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户外广告登记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6年5月22日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三款,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以及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注销)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根据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并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方可从事广告活动。第二款: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二)根据1987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设定依据 根据1998年4月6日公布、自1998年4月6日起施行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地级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设定依据 根据1998年4月6日公布、自1998年4月6日起施行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地级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办理本机关原登记企业集团的变更登记。 四、行政审批条件 &nb